各教学学院:
为保证课程考试质量,规范试卷评阅工作,加强试卷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和考试改革,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度的课程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自查时间:2016年10月8日-14日
抽查时间:2016年10月17日-23日
对象:各教学学院2015-2016学年度两个学期的课程期末试卷(含考查课程试卷)。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包括试卷命题、评卷、统分及试卷分析等内容,详见附件1《2015—2016学年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
三、检查形式
检查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组随机抽取试卷统一检查的方式。各教学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教师自查和互查;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按开课通知单抽取试卷,各学院教务办主任或教学秘书负责整理好试卷并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专家对抽取上来的试卷进行统一检查。
学校检查组抽查的原则上为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课程的试卷。考试试卷按规定数量进行抽查,考查课程试卷按专业随机抽取1-2份进行检查。考试试卷具体抽取方法:
1.每个专业抽取6门课程考试试卷(每个学期3门);
2.两课、教育学、心理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高等数学每门课程抽取2份试卷(同一门课程若上、下期均开课则每学期抽1份,大学英语等课程分一、二分别开课的按两门课程计算);
3.体育学院抽取8门课程试卷(每学期4门);
四、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学院按学期、专业、年级分类整理试卷(含试卷、参考答案、试卷分析表、试卷复查表、成绩册等),并打印好相应课程前一年的试卷,供检查组随机抽取;
2.检查人员按要求检查试卷,要认真、仔细、全面和公正;
3.检查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详细地记录于附件2《2015-2016学年度试卷检查登记表》,并整理成电子文档交由小组联络员汇总到教学质量管理处;
4.检查完成后,检查小组联络员汇总所联络学院的检查记录,依照附件1《2015-2016学年度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打分情况与检查小组讨论后记录于附件3《2015-2016学年度试卷检查计分表》;
5.检查小组联络员在10月24日前将负责学院的检查登记表和计分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学质量管理处;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将进行汇总并在全校通报,并列入教学学院年度教学考核。
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