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保证课程考试质量,规范试卷评阅工作,加强试卷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和考试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的课程试卷检查,现将检查方案公布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自查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抽查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2日
对象:2023-2024学年两个学期的课程试卷(含考查课程试卷)。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包括试卷质量、评卷质量、成绩记载、试卷分析与复查、试卷管理、考试改革、持续改进等内容,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物理、体育教育七个专业的课程全部按照《师范认证专业课程考核材料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检查和评分;其余专业考试课程按照《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检查和评分,考查课程按照《考查课程考核质量检查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检查和评分。
三、检查形式
检查采用各学院全面自查和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全面自查
各教学学院按相关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和要求对2023-2024学年的所有课程试卷(含考查课程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并填写附件4《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登记表》。对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达50%(含50%)以上的试卷,任课教师和学院还要有相关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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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对组织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检查总结中需说明本院试卷检查的安排、存在问题的试卷份数及占总检查份数的比例、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并将总结和试卷检查记录表于11月11日前上交到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
教学质量管理处安排学校检查人员到各教学学院现场检查,各学院教务办负责整理好所抽试卷供检查组抽查。学校检查组将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课程的试卷中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检查。试卷具体抽取方法如下:
1.每个专业(非专升本)抽取8门课程考试试卷(每个学期4门,含一门考查课试卷),专升本专业抽取6门课程考试试卷(每个学期3门),汉语言文学(国学方向)抽取4门课程考试试卷(每个学期2门);
2.思政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每门课程抽取2份试卷(同一门课程若上、下期均开课则每学期抽2份,大学英语(大学日语)等课程分一、二分别开课的按两门课程计算);
3.体育学院(含专升本专业)抽取10门课程试卷(每学期5门);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含专升本专业)、音乐与舞蹈学院(含专升本专业)抽取12门课程试卷(每学期6门)。
4.不及格率达50%及以上的试卷必抽且要重点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学院按学期、专业、年级分类整理试卷(含试卷、参考答案、试卷分析表、试卷复查表、成绩册、前一年学生试卷复印件一份等),供检查组抽取;答卷与试卷分离的还要把试卷原件一起装订整理;
2.检查人员按要求检查试卷,要认真、仔细、全面和公正;
3.检查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详细地记录于《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登记表》(附件4)中;
4.检查完成后,检查小组组长组织本检查组人员依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标准逐项评分,并将评分汇总,填写于《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计分表一、二》(附件5);
5.检查小组联络员汇总本组检查意见及建议,撰写本组检查工作小结,并将本组检查登记表和计分表及检查工作小结(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1月29日前交教学质量管理处。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将进行汇总并反馈,并列入教学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六、检查组织与安排
成立学校试卷检查专家组
组长:何福林
副组长:唐耀平 张剑
成员:校教学督导团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的分工安排详见《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人员及分工安排表》(附件6),具体抽查份数见《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抽取份数统计表》(附件7 ) 。
附件:
1.师范认证专业课程考核材料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
2.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
3.考查课程考核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4.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登记表
5.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计分表(一)(二)
6.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分工安排表
7.2023-2024学年试卷检查抽取份数统计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