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保证课程考试质量,规范试卷评阅工作,加强试卷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和考试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的课程试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自查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10日
抽查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0日
对象:2016-2017学年度两个学期的课程试卷(含考查课程试卷)。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内容包括试卷命题、系主任对试卷的审查、评卷、统分、试卷分析、复查、管理等内容,详见附件1《2016—2017学年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同时,还要查看各教学学院2015-2016年度试卷检查中存在问题试卷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形式
检查采用各学院全面自查和学校检查组检查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全面检查
各教学学院按附件1《2016—2017学年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和附件2《考查课程考核质量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对2016-2017学年度的所有课程试卷(含考查课程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并填写附件3《2016-2017学年度试卷检查登记表》。对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达50%(含50%)以上的试卷,任课教师和学院还要有相关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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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对组织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检查总结中需说明本院试卷检查的安排、存在问题的试卷份数及占总检查份数的比例、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并将总结和试卷的检查记录表一起于11月10日前上交到教学质量管理处。
2.学校检查组重点检查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学院检查的情况,随机抽取部分试卷和卷面成绩不及格率50%及以上的试卷进行重点检查。各学院教务办主任或教学秘书负责整理好所抽试卷并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抽取上来的试卷进行统一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教学学院按学期、专业、年级分类整理试卷(含试卷、参考答案、试卷分析表、试卷复查表、成绩册等),并复印好一份相应课程前一年的学生试卷,供检查组抽取;答卷与试卷分离的还要把试卷原件一起装订整理好;
2.检查人员按要求检查试卷,要认真、仔细、全面和公正;
3.检查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详细地记录于附件3《2016-2017学年度试卷检查登记表》,并整理成电子文档交由小组联络员汇总到教学质量管理处;
4.检查完成后,检查小组联络员汇总所联络学院的检查记录,依照附件1《2016-2017学年度试卷检查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打分情况与检查小组讨论后记录于附件4《2016-2017学年度试卷检查计分表》;
5.检查小组联络员在11月20日前将负责学院的检查登记表和计分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学质量管理处;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将进行汇总并在全校通报,并列入教学学院年度教学考核。
教学质量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