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教学部、教研室:
基层教学组织是教学单位的业务主体,是负责推进学校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夯实教学工作的组织基础,提高广大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管理办法》(湘科院教发[2021]21 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基层教学组织的常态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为各项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推动教学学院、教学部、教研室进一步明确自身办学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主体意识,培育形成全校上下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教学质量文化。
二、基本原则
1.全覆盖原则。每个基层教学组织中所有担任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均须参加所在教学学院、教学部、教学系内设的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活动。
2.有效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须着眼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组织活动的常态化工作开展,应以达到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及保障教学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为目的。
3.创新性原则。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要求,基于OBE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与学科、科研等的有效衔接与融合。
三、强化工作职责
基层教学组织是保障教师更好地从事各项本科教学工作、增进教师教学协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平台,是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学院制定和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政策、任务的基本单元。基层教学组织应履行和加强以下职责:
1.落实教学工作任务与要求。组织教师围绕本科教学工作的任务与要求,开展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任务安排、课程团队建设、集体备课与讨论、教材选用、课程考核形式与内容审核等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集体研讨、会议、交流活动,加强本组织教师间的教学协作与交流,促进本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群策群力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分析研究与持续改进,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课程教学各环节的教学任务。
2.加强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行政兼课教师的培养与指导。切实实施“传、帮、带”机制,为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行政兼课教师指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指导老师,进行帮扶培养,根据他们教学成长与发展状况定期开展听、评课等集体活动,督促和激励他们加强教学经验积累,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水平。
3.加强教学改革与教学竞赛活动。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与研究,参加各类教学竞赛与教学发展活动。激励和督促本组织教师积极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内涵建设;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改研究项目课题。
4.加强集体备课。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应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师备课研究讨论,其他课程尽可能加强集体备课。
5.加强听课与观摩。组织教师同行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每学期应组织1-2次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落实听课制度,要有详实的评课记录,组织内应定期安排检查和督促。
6.强化学生发展指导。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各类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新实践、课外研修等活动,鼓励教师担任本科生项目、课题、竞赛等的指导教师。
7.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负责落实本基层教学组织的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工作,组织教师持续改进课堂教学,对评价靠后的教师能有针对性的引导改进和帮助提高。
四、管理与支持保障
1.加大条件支持。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学院、教学部、教研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联结学校、学院(部)、教学单位与教师个人的重要纽带。教学学院、教学部、教研室应履行好相应的管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基层教学组织发展有力的支持保障。
2.注重考核评价。教学学院、教学部、教研室根据本通知要求,落实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并加以监督与考核。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