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秩序管理,严肃教学纪律,规范课堂组织和教学行为,深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努力营造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良好氛围,引导师生形成对质量理念、质量规范、质量制度的良性认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下期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范围与内容
1.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时间:10月23日-11月24日(第8周至第12周)
学校检查时间:10月30日-11月24日(第9周至第12周)
2.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网络视频监控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检查范围
检查时段内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上课地点在室内或室外的课程都要检查到位,要全覆盖。
4.检查内容
本学期除了对理论课课堂加强检查外,要加大对实验、实训课堂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师生课堂教学情况,具体违纪行为及扣分细则见附件1。
二、组织与实施
本次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各教学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组 长:李常健 吴小林
副组长:唐耀平 张剑 谷利民 万李
成 员: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各教学学院教务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具体安排详见《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安排表》(附件2)。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小组,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落实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加强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力度,务求实效。各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403A办公室。
2.学校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周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具体时间由各组自定),现场教学专项检查人员应于课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学楼,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课堂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3),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4:00前将表格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郭丙琴老师联系。
3.学校将对每周的检查结果进行统一反馈和通报,根据《课堂教学违纪及扣分细则》(见附件1)进行扣分,并登记备档,纳入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