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永州市科技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永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及其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
2016年度永州市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奖种包括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函电子稿)请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2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的要求
1、“推荐材料”指:(1)推荐书和附件材料3套,推荐书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无需硬纸封页;(2)推荐书和附件电子版1套;(3)技术资料1套;(4)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1套科普作品。
附件材料应包括:(1)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2)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对科技成果应用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原件。对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必须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财务(审计)出具效益证明。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而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必须在实施后对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推荐材料应当真实可靠,凡审查发现推荐材料中存有虚假证明和数据的,一律退回推荐材料,并通报批评。
3、《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均从
永州科技网 “申报样本下载”区下载。
联系人:杨环俊,电话:0746-6383976。
科技处
2016年11月14日
通知详情:
http://www.yzkj.gov.cn/art/2016/11/7/art_7791_444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