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十三五”第二批重大项目的通知
来自:科技处 时间:2017-07-13 浏览: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十三五”第二批重大项目的申报通知,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80号]及其附件材料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请。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相关材料请送至科技处425办公室,受理截止到2017年8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详情: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9753.htm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科技处      

2017年7月13日


首 页 工作职责 通知公告 科技动态 学术活动 科研平台 政策法规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