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科技处将组建科研项目评议专家库,特进行初步摸底,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专家资格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 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科研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 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6. 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以“良好”等级以上结题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实践部门采纳,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适当放宽专家职称和年龄条件。
7. 被列入科研诚信记录“黑名单”以及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的3年内、被撤销的5年内其负责人不得担任评议专家。
二、 具体安排
1. 个人自愿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依照上述要求认真填写《科研项目评议专家信息汇总表》(学科代码请参看附件2),交由各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加盖公章后于5月29日上报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29084484@qq.com。
2. 科技处终审。我处将按照推荐条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对入库专家进行筛选,做好所有入选专家个人信息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746-6381013
联系地址:科技处422办公室
科技处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科研项目评议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2:学科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