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第八批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普[2020]1号)文件要求,向全校组织开展第八批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工作。
一、 申报对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能自主承担社科普及任务,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并对社科普及工作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民间社团等,都可申报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主要包括:
1.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文艺演出场馆等);
2.历史、文化景区(包括人文主题公园等);
3.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有关培训基地等);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教育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
2.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3.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相对固定的社科普及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4.每年能够安排一定的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
5.接受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接受对社科普及基地的工作考察和考核评估。
6.直接向省社科联申报的基地,原则上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各单位只申报一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打印一式五份;提交年度社科普及工作计划以及近年开展特色社科普及活动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相关材料请于4月16日之前交至科技处42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57034690@qq.com。
联系人:胡赟 电话:0746-6383176
附:
1. 湘社普〔2020〕1号---关于开展第八批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技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