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有关结项要求,现对该类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1、2017年及以前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2、截至2020年12月30日执行期满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上述两类名单请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1、凡清理名单内的项目,务必在2020年12月15日期间提交合格的结项材料,逾期不办理视为项目负责人接受终止或撤项处理,学校有权直接报送处理方案。结项表格及要求请下载本通知附件《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项目结题要求及表格》。
2、2017年及以前项目不予延期, 2018—2019年立项实在无法及时完成研究任务且具备申请延期的合理理由的,必须按要求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申请延期,最多只能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送科技处422室,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1029084484@qq.com。
3、逾期不结项或结项两次不合格项目将被终止或撤项,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项目负责人须按原渠道退回,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成果评审项目。
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管理办法,及时提交课题结题材料。省社科评审委拟于2021年1月对无故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予以清理,必要时拟进行撤项处理。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负责落实,项目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对待,积极配合。
联系人:王婷
电话:0746-6381013
邮箱:1029084484@qq.com
科技处
2020年10月16日
1-湖南省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项目结题要求及表格
2-2020年集中清理及2021年将进入清理的在研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