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湘教科规办通〔2021〕5 号)已于2021年11月3日印发,相关单位都在积极准备申报。根据目前反馈的情况,对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联合申报
1.联合申报研究基地,牵头单位只能是一个,联合单位必须是在湘单位,且须与牵头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协议作为附件材料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联合申报单位可以参与多个研究基地,但是同一研究领域或方向只能参与一个研究基地。
二、关于研究基地主任
1.只能担任一个研究基地的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
2.非“双一流”高校的研究基地主任必须是牵头单位的负责人。
三、关于首席专家和研究团队成员
1.首席专家由研究基地主任聘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单位的专家;
2.首席专家和研究团队成员不能兼任其他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
3. 首席专家和核心成员的项目和成果均要求限定在2016-2021年
科技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