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方认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2月24日对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及其妻子吴利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其“犯罪金额应该更多”。
此前,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和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单独或伙同其妻吴利君受贿共计人民币1688万余元、马来西亚币2000元,另有47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法院以顾湘陵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以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利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及工程项目、设计业务的承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00多次单独或与吴利君、顾湘衡(其弟,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他人贿赂。
“人们为了生存而来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而居留于城市。”这是顾湘陵作为规划官员时经常说的一句话。
然而,我们在其判决书中却发现,顾湘陵插手了遍布长沙市内五区的80多座楼盘。在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的重金贿赂下,顾湘陵使这些小区的容积率调高了、楼间距缩小了、停车位减少了……一个规划官员的腐败,影响了这座城市的面貌以及市民的生活舒适度。
“权力被垄断,经营者只有依附权力,才能在市场中获得资源。”一位规划界专家认为,制作规划标准、执行规划意图、修改规划要求、验收规划效果,这些权力全都集中在规划局手中,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难免出现权力寻租。
东窗事发,揭开“专家型官员”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虽然级别不高,但他手中的权力大、犯罪金额大。他天真地以为,通过疏通关系就能逃避调查。”
顾湘陵的案发,源于其情妇李某受到另外一桩腐败案件的牵连。
2011年年初,湖南省纪委在调查一起涉腐案件时,得到一条意外的线索——一名被调查人员称给过顾湘陵情妇李某40万元的“业务费”。纪检监察机关顺藤摸瓜,对该线索展开深入调查。
此前,1963年出生的顾湘陵一直以“专家型官员”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在岳阳某农场长大的顾湘陵从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生毕业后,进入长沙市建委工作。他于1998年12月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3年后任副局长,主管最核心的工程审批和项目报建工作,2010年9月任长沙市市政建设局局长。在同事眼中,顾湘陵能力强、精力旺,敢拼敢闯。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位“专家型官员”展现出了其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与情妇李某于2007年3月相识,曾带她去过上海、云南、内蒙古,先后送给其15万元现金、1.7万元购物卡,还多次送给她名贵手表和首饰。
直到被调查时,顾湘陵才知道李某收受了40万元的“业务费”,而不是李某之前告诉自己的20万元。为了翻盘,他曾试图进行反侦查,并找到向他行贿的开发商,关系生疏的退还部分贿金,关系密切的则直接进行串供,并与妻子转移赃款,试图逃避调查。
2011年7月3日,顾湘陵仍接受媒体采访,大谈长沙二环线整体改造将给市民带来的巨大好处。数天后,采访他的记者听闻他被省纪委立案调查的消息后,连说了两个“不可能吧”。
“虽然级别不高,但他手中的权力大、犯罪金额大。”参与查办此案的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成说,“他天真地以为,通过疏通关系就能逃避调查。”
鸡犬升天,在岗十年助家人“兴旺发达”
丈夫热衷于权钱交易,妻子则颇有经济头脑。
顾湘陵的妻子吴利君生于1964年,1983年参加全国高考,名列湖南省前60名。
她读大学时,发现上海衣服比长沙便宜,暑假便开始尝试经商,从上海往长沙贩卖衣服;毕业后分到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工作之余揽业务赚外快。1992年,她说服孤身老大爷以几千元的价格将旧房子卖给她,后来她将该房屋改建成楼房出租……
一次偶然的机会,吴利君被借调到长沙市建委工作,得以与当时的“顾科长”相识。彼时,后者已为人父。为了让顾湘陵顺利离婚,吴利君自掏腰包拿出3万元“补偿费”给其前妻。
2002年3月,吴利君与另外两名同事承包了设计院的一个设计室,开发商得知吴利君做设计后,便“主动”请她帮忙设计。两年之后,“设计室”改为“设计所”。遇到不懂“套路”的开发商,顾湘陵则带吴利君一起参加饭局,席间介绍“妻子是搞设计的”。
检方指控,吴利君利用顾湘陵的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公司获得设计业务。“很明显,吴利君通过顾湘陵很容易就获得了设计业务。”案件公诉人、衡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蔡艺说。
顾湘陵事后承认,自己“给家里帮了不少忙”:弟弟原本是一名教师,后离职来长沙做工程;吴利君先后用双方父母、司机、保姆等七八个名字在银行开户,还将钱存进香港某银行;为逃避计划生育,吴利君到新西兰生下第二个孩子;为了给在北京的女儿过生日,顾湘陵一出手就是20万元作为生日礼……
敛财成性,受贿千万买只鸡却要吃四天
吴利君在比钱多,顾湘陵却在比官大。“他希望当官,钱对他已经没有意义了”。
2004年的一个晚上,某房地产商约顾湘陵见面,在其车上给了顾湘陵20万元。2005年,顾湘陵又收受这名开发商40万元。后经法院确认,光从这名开发商手中,顾湘陵就收受了130多万元。
类似的情节,在厚达500多页的起诉书中多次出现。
经法院认定,顾湘陵夫妇拥有的家庭财产总额达1.1亿元,其中房产16套,总价2022万元。而这10年来,顾湘陵的工资、奖金、福利收入总额是91万元,吴利君是60万元。
吴利君在看守所的时候,家人给她送去钱物,她也没怎么用,别人吃什么她也吃什么。吴利君的家人说,平时她生活比较节俭,有时候家里买只鸡可以吃四天。根据判决书的信息,夫妻俩宴请有人买单,出去旅游有人接待,在家里有保姆伺候,孩子出国有人送钱。
“如果不那么贪,他们过得已经很幸福了。”顾湘陵的一名老乡得知他被判刑后说,“他待人挺好的,我实在没想到他贪了这么多。”
在阅卷中,衡阳市检察院检察员邓开丁读到了吴利君所说的一段话:“生第一个孩子后,去邻居家玩。当时别人说某某家很有钱,已经有30万了。其实那时我比他家钱多多了,有70万了……”邓开丁说,他对这句话印象深刻,“她大概是在跟别人比谁钱多吧”。
吴利君在比钱多,顾湘陵却在比官大。顾湘陵的父亲希望顾湘陵能够成为正处级干部。吴利君在北京居住时,曾当过顾湘陵的“驻京办主任”。她开着一台豪华轿车,多次为顾湘陵四处活动,“他希望当官,钱对他已经没有意义了”。
日进斗金,“六多局长”多行不义必自毙
10年间,钱多、房子多、情人多、行贿人多、受贿次数多、受贿方式多的“六多局长”每天进账过万元。
起诉书中记录下了近百个开发商向顾湘陵行贿的经历。面对巨额的贿赂,顾湘陵给开发商的“报答”如出一辙:调高容积率、取消绿地、缩小楼间距,让开发商有更多房屋可卖。
一名规划领域人士称,顾湘陵已从一名城市规划的把关者,变成替贿赂他的开发商办事的人,替自家人办事的人,替情人办事的人。
在查办此案的过程中,刘建成将顾湘陵总结为“六多局长”:钱多,检方统计其家庭财产有1.1亿余元,如按升值后的现价计算,顾家的财产总额超过2亿元;房子多,在北京、长沙共有16套房产,其中北京有一套别墅,长沙有三套别墅;情人多,前后有6个情妇;行贿人多,几乎都是房地产老板;受贿次数多,单独收受他人贿赂333次,共计1242万元,他还跟妻子、情妇、弟弟共同受贿;受贿方式多,有收现金、收股票、收干股或原始股、低价购买房子、合伙开公司进行分红,以及介绍设计业务给妻子等。据统计,10年间,“六多局长”每天进账过万元。
“这是我们迄今为止查办涉案金额最大的一桩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刘建成介绍说,为了办好此案,衡阳市检察院分别从南岳、衡东、石鼓、衡南等12个基层检察院抽调了50多名干警,用了9个月的时间才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有这样一个细节,在庭审辩论阶段,顾湘陵的辩护人提出:“作为规划局副局长,顾湘陵为长沙城市规划建设做出了贡献。”话音刚落,坐在另一边的公诉人拿起话筒大声答辩:“他改容积率、调规划,他对谁做了贡献?他对开发商做了贡献!而长沙的城市建设没有按照制定的规划做,他又对谁做了贡献?” (邹太平 龙源)
法纪视角
规划权亦需“规划”
规划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虽然与官员个人有关,但更与规划这一领域特别是领导岗位的关系密切。要把规划权的行使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身在其位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易腐败。
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表明,规划领域已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之一。规划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虽然与官员个人有关,但更与规划这一领域特别是领导岗位的关系密切。因此,治理规划腐败的根本,是要把规划权的行使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身在其位者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易腐败。
首先,要压缩规划权行使的空间和弹性。城市规划是政府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及相关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其目的在于促进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与活动环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然而,当前我国正处于迈向城镇化的发展时期,新城区的开发和旧城改造频繁而快速,规划的变动和修改经常出现。更为重要的是,规划权的行使空间过大、弹性较强,为规划腐败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只要仔细研究规划腐败的案例就可以发现,改变或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都是腐败者惯用的手段。顾湘陵正是通过调高容积率、增大建筑面积、缩小楼间距、减少停车位等手段,来获得高额“回报”的。
在这些涉及规划的核心要素和标准上规定过于原则、刚性不足,选择空间和操控余地过大,是规划腐败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治理规划腐败必须致力于压缩规划权行使的空间,增加其刚性。规划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时须从严控制。同时,应进一步明晰规划权行使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条件。
其次,提高规划权行使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规划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对技术细节的调整,对像顾湘陵这样的“专家型官员”来说轻而易举,将容积率调高一点、楼间距缩小一点等等,细微之处可能普通公众难以觉察,但却能给开发商带来巨大利益。同时,许多规划涉及的往往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大批人,给个人带来的影响似乎并不明显和直接。上述两个方面使得规划行为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这一点,暗地里进行权钱交易的。
因此,治理规划腐败,必须打破规划封闭运行的模式,实行阳光规划、透明规划,大大提高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做到规划前公示、规划决定中听取公众意见、规划实施接受公众监督和规划完成后由公众评估,充分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划权的行使才有可能不会沦为规划官员手中的工具和筹码。
再次,切断规划腐败利益链条。在顾湘陵案中有两个明显的腐败利益链条:一是开发商,二是配偶和情人。前者是顾湘陵非法利益的供给者,后者是顾湘陵腐败的交易平台或中介,共同构成了顾湘陵腐败的利益链条。规划腐败最常见的形态,便是开发商运用强大的金钱或利益诱惑将规划官员拉下水,使规划官员与其成为利益共同体,联手牟利。在当前城市土地不断升值、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开发商的巨大利益空间是规划腐败的重要推手。因此,规范房地产行业,完善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行贿者,才能堵住规划腐败的源头。官员通过其近亲属、情人或者同学等为中介来实现权力寻租,既可以实现形式上的隐蔽,也可以保证结果上的安全,因而其危害性更大。
要治理规划腐败,必须切断与官员关系密切的人特别是家庭成员与官员权力及其影响力的联系,让这些人群远离官员本身掌握的公共权力。除严格执行官员与近亲属的任职回避、依刑法修正案加大对官员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受贿罪的追究力度外,应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限制与官员关系密切的人特别是近亲属在官员职权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营性活动,或者禁止其在与该官员工作相关的经营性领域中从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