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晋,曾任祁阳市公共汽车公司经理。李良忠,曾任祁阳市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汽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6月,两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祁阳市纪委监委留置审查。同年12月,周晋、李良忠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本来,三年后,他俩将正常退休,安享晚年。可如今,两人身陷牢狱,追悔莫及。
政治学习不够,逐步在权力游戏中迷失自我
周晋等人在入党之初,尚能自警自省,但随着职务的升迁,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逐渐淡化,党纪国法也被其抛之脑后。尤其是周晋,在担任“一把手”后,便忽视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在单位资金管理方面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最终在权力游戏中一步步迷失自我,直至陷入贪腐泥沼。
“我的所作所为,完全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品格和操守,我羞愧万分,追悔莫及。”留置室内,周晋后悔不已。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周晋身为中共党员、公司领导,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不仅带头接受保险公司邀请外出旅游,违规给原主管部门个别领导送加油卡,还在2017年至2020年几年时间里,先后多次以年终责任制奖的名义给公司7名班子成员滥发津补贴共计212800元。其中,周晋分得32900元,李良忠分得29600元,其他班子成员各分得两到三万元不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公司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走形式、走过场,让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逐渐淡漠,个别干部甚至见利忘义,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私工具,想尽一切办法谋取私利,甚至产生一种攀比心理,追求物质生活的富裕。
“当年我也扎扎实实想为单位做点贡献。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看到别人都开豪车、住豪宅,挥金如土,而自己工作这么多年,连在城里买个房子都买不起,我的心态逐渐失衡,总想为自己谋点私利。”自我忏悔时,李良忠如此写道。正是在这种思想的腐蚀下,李良忠一步步丧失了一名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出现了偏差,败坏了作风,给组织和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与此同时,周晋与其他班子成员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出资入股单位外包洗车场。2017年1月至2021年6月,周晋、李良忠及其他班子成员每人获利4万元。
侥幸心理作祟,他们在违法乱纪的路上渐行渐远
“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祁阳市公汽公司一把手带头贪腐,其他班子成员也“不甘落后”,损公肥私,导致公司乌烟瘴气,一派乱象。在拜金主义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下,公司燃油返利积分、广告费、保险手续费等业务纷纷成了他们抱团捞钱的“好利器”。
2017年6月,周晋担任公汽公司经理后,安排李良忠管理公司加油卡,负责给公司的加油卡充值。李良忠得知可以申请积分大客户优惠、享受更高的加油返利积分后,便向周晋汇报,二人密谋将中国石化公司返回给公汽公司的燃油返利积分156865.78分(折合人民币156865.78元)不入单位财务账,由李良忠保管,后用于给班子成员发福利和其他相关人员送礼等。
第一次截留燃油返利积分后,周晋、李良忠心里很紧张。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感到“没啥事”之后,他们心中的不安感慢慢消失,侥幸心理随即占据上风。2017年底,公汽公司经集体研究决定将原外包的车身广告发布权收回,由公司自主经营,并安排副经理谢某平(另案处理)分管广告业务。2018年初,周晋在一次班子会上提出要谢某平从公司广告费中搞些钱用于年底发放福利和其他开支,其他班子成员一致同意,同时安排支部书记邓某华(另案处理)协管广告业务。
随着公汽公司班子成员的连续“沦陷”,他们逐渐将手伸向了保险手续费。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2020年,公汽公司先后在四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各类保险共计超过373万余元,各保险公司共返回手续费29.4万元。公汽公司收到上述保险手续费后,不入单位财务账,而是交由分管保险业务的副经理保管,在年底时将当年度所收的保险手续费平均分给公司7名班子成员。
就这样,短短几年间,周晋、李良忠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年终福利、利息等形式截留私分单位燃油积分返回费、广告费和保险手续费百万余元,两人各分得数十万元;同时,周晋、李良忠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用虚假车辆信息资料骗取并共同私分国家燃油补贴共计20余万元。此外,两人还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共同获利10万元。“在我参与的所有违法乱纪事件里,每次都是侥幸心理在支撑,担心却又觉得查不出来,忘记了‘要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在组织强大的力量面前,一切‘小把戏’都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最终还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周晋这样剖析自己。
放任私欲膨胀,他们在疯狂敛财的路上一路狂飙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一发不可收拾。经查,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周晋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90.5万元,其中本人实得40万元;李良忠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74.5万元,个人单独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4万元,其中本人实得38万元。
“我总是错误地认为这些钱不是从公司里拿的,应该没有关系。说到底,还是自己被贪欲蒙蔽了双眼,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才有了今天的自食苦果。”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李良忠懊悔不已。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正如周晋等人在忏悔书中的深刻反省,一路走来,他们背弃了理想信念,丢掉了党性修养,忘记了初心使命,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尤其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违法乱纪的快车道上一路闯“红灯”,眼看要到站了,却自己把车开“翻”了。
“我愧对党和组织、愧对单位同事、更愧对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勤恳做事、踏实做人。不义之财,不能贪拿,违法乱纪,祸害自家。”周晋忏悔道。但如今,悔之晚矣!2021年9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晋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李良忠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周晋、李良忠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祁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他涉案人员均被开除党籍,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进一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021年12月23日,祁阳市人民法院以周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李良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依法追缴周晋、李良忠共同违法所得93.9万元,上缴国库。
【执纪者说】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周晋、李良忠等人的教训当给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警醒:作为“关键少数”,务必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习气的侵袭。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建设清廉湖南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祁阳市纪委监委 陈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