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湖南省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是:
1.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罗迈钦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罗迈钦先后4次借到山东、新疆、甘肃等地公务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住宿费、车费、出差补助等共计2.27万元。罗迈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裴超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3月至4月,裴超、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宏兵、辅警刘登在办理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中,先后接受我省安乡县某烟花爆竹流转站老板马某某、江西省万载县某花炮制造公司老板龙某某宴请7次;收受龙某某所送高档香烟11条,其中裴超分得5条、刘登4条、李宏兵2条。裴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李宏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刘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卢进军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卢进军在任云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安排人员以虚开或增开广告宣传费、印刷费发票方式套取资金共计47.16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公款吃喝23.43万元、违规赠送礼品礼金15.81万元、卢进军私车加油、保养、购买保险4.24万元。卢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衡阳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王宏威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0月8日,衡阳市裕民煤矿将一台奥迪A6公务用车上交至衡阳市工业企业改制办公室封存。从2017年10月到2018年8月组织调查时止,王宏威多次违规使用该公车上下班、办理私人事务。王宏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原宁远县农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原宁远县农委违规或超范围发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技术培训指导费、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指导员补助、防尘防毒补助、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统计补助等共计10.72万元。原宁远县农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曦和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剑飞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既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老问题,也有打着学习考察幌子公款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而且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纪破规,受到严肃惩处,实属咎由自取。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尤为重要。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远离“节日病”,带头反“四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部署“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约法三章”、省纪委《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划出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四风”回潮复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节点,紧盯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名贵特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补贴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