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学校周边及师生回乡祭祖扫墓活动以及学生春游活动增多,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和春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节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清明节”假期间的安全教育,明确节日期间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一步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范盗窃、火灾、中毒和意外伤害事件及外出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文明祭祀,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要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做到文明祭祀,切实提高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组织郊游、野外活动时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广大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其子女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管理。
三、加强学生春游期间各项管理,确保学生野外活动安全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要严格遵循户外活动审批程序,在组织学生春游时,要加强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事先制订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出游期间学生饮食卫生、预防溺水、人身意外伤害等容易引发事故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到水库附近及山林易燃地区活动。要教育学生在出游期间不攀爬树木,不到悬崖、洞穴、水潭等危险地方活动,不擅自离队,严防学生摔伤、溺水、走失,确保学生“安安全全出行,平平安安归来”。
四、严禁下河游泳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要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严禁下河游泳。
保卫处
学工部
团委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