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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7
全校师生:
根据永州市物价局文件(永价转【2014】81号)通知,按照永州市自来水公司、零陵区自来水公司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全校水价调整为按2.57元/每吨收费标准执行。
后勤服务总公司水电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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