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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文件和相关协议规定,2013年以前的在读博士学位人员须完成年基本工作量才能享受工资福利待遇,2013年和2014年的在读博士学位人员须完成规定工作量才能享受校内绩效工资。为保证该类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请有该类在读博士的学院于2016年3月2日16点前将该类人员2016年上期教学任务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教务处公章)和在校工作时间安排报人事处521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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