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学院申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校长办公会审定,决定新增“智能建造”、“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等3个本科专业。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如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郭宜娟
联系方式:0746-6383160,15607464532
邮箱:huse_jxyjk@163.com
附件:1.智能建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智能建造专业申报表
附件2-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申报表
附件3-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