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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2017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评优考核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大会

时间: 2018-01-24   作者:   点击:

1月22日,学校对全校131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2017年度民主测评,对全校各二级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评优考核。党委书记陈弘、校长曾宝成及校领导唐艳明、宋宏福、彭立威、郑山明、李常健、吴小林出席。全体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市、省以上的政协、人大党代表及部分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骨干代表参加。

会议历时一天,全校12个教学学院、29个职能处室及教辅单位根据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向大会汇报。各单位中层正职作口头述职报告,中层副职进行书面述职。参与述职的全体中层干部立足岗位实际,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围绕2017年度本单位亮点性、特色性工作开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述职汇报,并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之处。

述职结束后,与会人员参照非教学单位主要任务完成表、教学单位主要业绩数据一览表、中层干部述职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谨慎认真填写民主测评表,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对中层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陈弘充分肯定了各单位的述职。他指出,述职的同志态度积极、总结全面,展现出了较高的理论水平、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广阔的胸怀视野。2017年,同志们扛起了责任、承受了压力、献出了才智,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效。他希望中层干部队伍继续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继续朝着信念坚定、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方向不断迈进。

22日下午,校领导唐艳明、宋宏福、彭立威、郑山明、李常健、吴小林、程智开各自率领考核小组到各教学学院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对教学学院副职进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

据悉,此次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是学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的重要步骤和举措。考核采取采取上级评价、相互评价、师生代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包含总体评价、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其中,总体评价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廉洁自律情况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此次测评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2017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