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按照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专治办根据各行政监管部门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违规评标情况,决定对以下26名评标专家的违规评标行为予以通报:
1、2020年8月,周增福、何文仁、黄磊焱、邓献忠、阳晓艳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道县老旧小区改造第三片区人民医院改造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9月24日,道县发改局现已对周增福、何文仁、黄磊焱、邓献忠、阳晓艳5位专家作出在道县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2、2020年1月,李茂林、李远达、杨迪全、王建忠、王友玉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宁远县实验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1月19日,宁远县住建局对李茂林作出暂停评标一年处理,对李远达、杨迪全、王建忠、王友玉4位专家作出通报批评。
3、2019年8月,郭桂莲、侯周勇、赵刚、唐铭爱、罗航燕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湘永路(湘江东路-清桥路)与湘江东路(舜皇路-潇湘大桥)改扩建工程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错误,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17日,市住建局已对郭桂莲、侯周勇、赵刚、唐铭爱、罗航燕5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4、2018年5月,评标专家周瑾在永州市新田县2017年农村安全供水工程项目(第四批)的评标过程中,作为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湖南德诚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的在职职员,未按照要求主动提出回避,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照《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2020年10月,新田县水利局现已对周瑾作出通报批评,并纳入评标专家黑名单一年的处理。
5、2018年4月,王友玉、刘志根、王洪、谭永宏、王隆东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看守所职能化改造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24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已对王友玉、刘志根、王洪、谭永宏、王隆东5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6、2017年1月,曾华、张馨元、黎荣、杨宗耀、罗建新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监理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明显错误,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17日,市住建局已对曾华、张馨元、黎荣、杨宗耀、罗建新5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以上通报的评标专家违规评标行为,问题典型,教训深刻,损害了其它投标人利益,影响了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全市各位评标专家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遵法守纪意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评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共同营造好我市评标秩序和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