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修订版)》更新了公告模板和相关功能,并定于2022年10月31日(周一)18:00至22:00升级运行。
2022年11月1日起,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将按新的模板发布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待审核发布的公告请在升级前发布或退回,否则系统将予以删除;市县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上传采购公告的,请及时按新模板调整再上传发布。
系统功能升级说明
为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根据最新修改的采购范本文件,对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公告模板进行调整,主要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和合同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立项时,增加了“强制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复选框,可以勾选进行设置。分包时,设置进口产品和进口产品金额时,进口产品金额不能大于采购计划录入的进口产品金额。
二、采购公告录入增加内容: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这两种采购方式新增采购公告时,新增加以下信息:
(1)新增合同定价方式、投标保证金比例、履约保证金比例、预付款保证金比例、质量保证金比例、预付款比例;
(2)新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专门面向,强制分包;
(3)新增是否电子交易,“是”时,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否”时,则无需填写电子交易平台信息。
(4)增加了附件上传,附件种类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明细,工程添加工程量清单。
2、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非标采购公告,增加以下信息:
(1)新增合同定价方式、投标保证金比例、履约保证金比例、预付款保证金比例、质量保证金比例、预付款比例;
(2)新增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多选项;
(3)新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专门面向,强制分包。
(4)增加了附件上传,附件种类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明细,工程添加工程量清单
三、成交结果增加内容如下:
1、成交结果录入时,专家人数(包含采购人代表)个数必须为奇数的判断。
2、成交结果的推荐供应商报价界面,增加“企业类型”下拉选择项,必选;
增加成交明细的导出模板、导入明细功能;
3、保存成交明细时,增加必填校验:货物类填制造商名称、规模、所在区域;工程类、服务类填供应商名称、规模、所在区域;
4、如果是进口产品必填:进口产品编号,增加选填项:外商国别、外商投资类型;
5、货物类的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供应商报价明细(或成交明细);
四、成交结果审核界面,增加了【采购详情】按钮,审核成交结果之前可以通过采购详情查看详细中标信息:
五、合同录入修改如下:
合同录入增加是否分包、合同定价方式、付款方式的选择项;增加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期限要求的填写,增加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期限要求的填写;增加验收主体、验收方式、验收标准的填写;增加合同附件的上传功能。